6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企业,正式启用征收率和适应税率开具发票,开票软件需升级至v2.1.30.180528,除转登记纳税人之外,其他纳税人可自愿选择是否升级到v2.1.30.180528。自动升级:登录开票软件过程中,会出现自动升级的提示,成功后,登录开票软件正常操作,未自动升级成功的企业,可以进行手工升级安装。
金税盘:对于已经在税务办理完毕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业务的纳税人,以前显示“一般纳税人”
升级完成后,软件中显示为“转登记纳税人”
税控盘:
友情提示: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(专票和普票),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;在转登记日前已经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的,可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也就是说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专票;转登记纳税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,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,税控开票软件自动校验联网状态,税务机关不需要修改纳税人的离线时长;转登记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,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,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(地税)申请代开。